汉朝也力推“常规巡视”全覆盖
十八大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先后已经完成4轮中央对地方常规巡视和10个中央单位专项巡视工作。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有效地震慑了腐败行为。据中央纪委负责人分析,未来巡视制度将成为纪律检查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和反贪局并行的反腐“四驾马车”,列入反腐常态机制。从史料来看,其实在中国汉代,中央政府就开始派遣监察官员巡视全国,防范检查官员腐败发生。
为了发展民生、整饬风俗,在汉武帝时,全国被划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巡行监察,号称“巡视组”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权力很大。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仆王恽等领八路人马“分行天下,览观风俗”。这个“巡视组”虽名为“览观风俗”,但规格极高。唐朝初年也常临时简派官员巡视天下,观风察俗,称为“观风使”“观察处置使”。《新唐书》记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很显然,这是临时简派去处理自然灾害的“巡视组”。
史上声势最大的临时简派巡视当在明初。《明史讲义》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这次巡视的任务,是核定全国田土面积。这为大明帝国创设和确定了“鱼鳞图册”制度,编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册”,使之成为明清两代最重要的农业制度。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又派遣国子监生“分行天下,督修水利”。这个“巡视组”一改之前地方水利荒废的格局,让各地“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令明初“水利既兴,田畴日辟,一时称富庶焉”,地方百姓无不欢迎。
《资治通鉴》卷二十载,公元前117年6月,汉武帝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巡郡国”。这个“巡视组”分六路人马在全国各地巡视,他们“举兼并之徒及守、相、为吏有罪者”,检举揭发各级官员和地方豪强的违法犯罪者。在正史记载中,这个“巡视组”对汉武帝时的吏治充分发挥了正能量。
在惩治腐败方面,古代的中央巡视官员,小事可自行决断,大事上奏朝廷裁决,甚至可以“风闻奏事”。若有官员腐败传闻,也可以上奏。所以能起到“地动山摇、震慑州县”的效果,对各地吏治的影响甚大。
在《明史》记载中,巡按御史的督察范围相当冗杂,从监督吏治到举荐贤才,从审录囚罪到断理冤狱,从督查仓库税粮到户口赋役,从督修农田水利到其他公共设施,从检查学校教育到抚恤孤老,从旌表孝义到赈济灾荒,从除恶扬善到正风俗振纲纪,样样都管。当然,纠劾地方文武百官,惩治腐败和犯罪,才是中心工作。
宣德五年(1430年),明宣宗遣章杲、陈汭巡按福建、广东。明宣宗谕之曰:“御史出巡,先须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后百姓受福。”并严厉地告诫说,凡违法乱纪者,务必惩治,若因私废公,“容恶长奸,使百姓受害,则尔罪均”。
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曾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所到之处,官员都收敛言行,不敢奢靡腐败,甚至有地方要员一听海瑞到来,便提前免去一些贪官污吏,以免被追究、牵累。
当时虽然受时代所限,巡视工作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确实在监督检查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中央充分调动有限的力量,经过划片区、轮回巡察,基本做到了巡视工作全覆盖。在当时也是极大的震慑了腐败行为发生。
为了发展民生、整饬风俗,在汉武帝时,全国被划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巡行监察,号称“巡视组”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权力很大。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仆王恽等领八路人马“分行天下,览观风俗”。这个“巡视组”虽名为“览观风俗”,但规格极高。唐朝初年也常临时简派官员巡视天下,观风察俗,称为“观风使”“观察处置使”。《新唐书》记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很显然,这是临时简派去处理自然灾害的“巡视组”。
史上声势最大的临时简派巡视当在明初。《明史讲义》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这次巡视的任务,是核定全国田土面积。这为大明帝国创设和确定了“鱼鳞图册”制度,编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册”,使之成为明清两代最重要的农业制度。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又派遣国子监生“分行天下,督修水利”。这个“巡视组”一改之前地方水利荒废的格局,让各地“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令明初“水利既兴,田畴日辟,一时称富庶焉”,地方百姓无不欢迎。
《资治通鉴》卷二十载,公元前117年6月,汉武帝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巡郡国”。这个“巡视组”分六路人马在全国各地巡视,他们“举兼并之徒及守、相、为吏有罪者”,检举揭发各级官员和地方豪强的违法犯罪者。在正史记载中,这个“巡视组”对汉武帝时的吏治充分发挥了正能量。
在惩治腐败方面,古代的中央巡视官员,小事可自行决断,大事上奏朝廷裁决,甚至可以“风闻奏事”。若有官员腐败传闻,也可以上奏。所以能起到“地动山摇、震慑州县”的效果,对各地吏治的影响甚大。
在《明史》记载中,巡按御史的督察范围相当冗杂,从监督吏治到举荐贤才,从审录囚罪到断理冤狱,从督查仓库税粮到户口赋役,从督修农田水利到其他公共设施,从检查学校教育到抚恤孤老,从旌表孝义到赈济灾荒,从除恶扬善到正风俗振纲纪,样样都管。当然,纠劾地方文武百官,惩治腐败和犯罪,才是中心工作。
宣德五年(1430年),明宣宗遣章杲、陈汭巡按福建、广东。明宣宗谕之曰:“御史出巡,先须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后百姓受福。”并严厉地告诫说,凡违法乱纪者,务必惩治,若因私废公,“容恶长奸,使百姓受害,则尔罪均”。
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曾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所到之处,官员都收敛言行,不敢奢靡腐败,甚至有地方要员一听海瑞到来,便提前免去一些贪官污吏,以免被追究、牵累。
当时虽然受时代所限,巡视工作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确实在监督检查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中央充分调动有限的力量,经过划片区、轮回巡察,基本做到了巡视工作全覆盖。在当时也是极大的震慑了腐败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