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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推行村务监督“列单排查”制 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近来,根据中央、省市纪委要求,针对上级巡视组转发的反映县域内村级党员干部问题,阜宁县纪委在查实人民来信反映内容,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干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党务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行村务监督“列单排查”制,全面规范基层权利运行。
    一列单内容,具体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村集体管理事项和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农机补贴、五保供养、危房改造、涉农项目补助等有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排查方式,以各镇区、街道纪委牵头,以各村(居)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为排查工作主体,群众代表参与的方式,对列入排查清单的内容,逐一核实。 
    三违纪处理,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各村(居)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上报至镇区、街道纪委,由镇区、街道纪委调查核实,对相应当事人进行处理,对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由镇区、街道纪委上报至县纪委,进行重点立案查办,严肃处理,加大违纪违法的震慑效果。
    2014年,通过该制度的运行,该县纪检系统共查处基层违纪党员干部30多人。其中,由县纪委查处的“合伙骗取大病医疗救助金案”和“合伙贪污集体项目资金工程款案”两起窝案,按照短平快要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