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阜宁

阜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去年来,阜宁县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要求,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严防“灯下黑”。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规。通过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以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需要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培训工作,加大跟班培训、以会代训、实战练兵、业务竞赛力度,拓宽岗位交流、挂职锻炼渠道,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能。

强化纪律约束。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每周工作报告制度和月度例会制度,出台《阜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十个严禁”规定》,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出台案件查处内部监督、信访件流转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内部管理8项制度,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同时,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强化监督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制止,建立“在岁末年初时必谈、在岗位调动时必谈、在查办案件时必谈、在发现问题时必谈、在个人大事操办时必谈”等“五必谈”关爱提醒机制。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袒护、绝不手软,用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