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响水

响水县民政局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前,响水县民政局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一是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以突出纪检组聚焦监督主业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工作制度,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三是以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强化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