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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倒逼机制”助力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阜宁县纪委审理部门针对基层办案人员理论功底不够深厚、专业素养欠佳、业务能力不足的现状,改变以往根据具体卷宗零散被动指导的方式,主动采取倒逼的方法,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锻炼,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了基层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

    一是定期理论充电。邀请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定期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内容涉及政治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刑事方面的司法解释,夯实办案人员的理论功底,提高办案人员规范办案的意识。

    二是典型案例研讨。审理部门定期分片举行典型案例研讨会,选取县内外近期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例,就案件的办案程序、物证书证的搜集调取、笔录的制作和规范、违规行为的定性、纪律处分的档次以及卷宗文书的制作进行深入详细的讨论和学习。提高办案人员办案的实际运用能力,促进办案人员适用党纪条规的统一性。

    三是参与办案提高。审理部门商请纪检监察部门在办理全县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时,抽调1-2名基层办案人员参与办案。通过办案人员实地参与调取证据、制作笔录、和被调查人谈话以及业务骨干的“传、帮、带”等,熟练掌握办案技巧,迅速找准办案要点,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高办案业务素质。

    四是检查交流借鉴。审理部门定期举行案卷质量检查,各基层单位将查办的案件卷宗交到指定地点,相互交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不留死角。检查结束后,各个单位就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进行共同交流和探讨,提出各家意见。对交流中提出的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观点,及时形成统一意见,供大家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