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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四字诀推进职能转变

    去年以来,滨海县纪委围绕深化“三转”,聚焦主业谋篇布局,着力 “优、精、钻、细”四字深化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优”字。滨海县纪委在机构、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三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挂牌的干部管理室调整为单设的干部管理监督室,调整后直接履行业务职能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70%、69%。

    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突出“精”字。对各科室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清理,列出新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最终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先的82个精简压缩到14个。

    规范职责分工突出“钻”字。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其他工作,不兼任其他职务,真正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

    厘清办案职责突出“细”字。出台《纪检监察室及基层工作室职责》,明确基层工作室和三个检查室职责分工,细化履职情况、增强办案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