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四个落实”促维稳
滨海县纪委、监察局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紧紧抓住“摸清家底,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着力抓好“四个落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排查责任落实。要求各乡镇纪委在掌握现有信访积案存量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接访情况和县纪委信访室接访反馈信息,由各乡镇纪委书记带头“亲征”,深入矛盾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村组巡访问访,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到“颗粒归仓”。 二是化解责任落实。对全县排查出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分类,凡信访人提出的诉求需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由县纪委与涉及的乡镇党委签订化解责任书;凡涉及的问题需乡镇纪委调查处理的,由县纪委与涉及的乡镇党委签订化解责任书,落实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 三是包保责任落实。对群众反映诉求过高,要求解决的问题无政策法律法规支撑的信访积案,由县纪委、涉及的乡镇党委、纪委共同包保,做到“三个到位”,即法律政策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法办事到位。 四是督查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督查组,对涉及信访问题乡镇、单位包保化解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了解包保干部的到位情况,包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信访问题的化解进度,确保包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