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威尼斯的反腐启示
《财富之城》是英国历史学家罗杰·克劳利所著的威尼斯共和国简史。数百年间,威尼斯从礁湖渔村崛起为海上贸易强国。除了强悍的军事实力、灵活多变的外交手腕之外,书中也大量描写了威尼斯共和国对于官员腐败问题的严苛规定。在反腐问题上保持森严警惕,成为威尼斯保持稳固统治的重要原因之一。
威尼斯在地中海各个殖民地的行政机构等级森严,每一级别都有精心管理的薪酬、特权与责任——以及一长串冗长而差别细微的不同头衔。最高层——也是殖民地系统中最有权力的职位——是克里特公爵;君士坦丁堡的威尼斯殖民地的市政官的薪俸与克里特公爵相同,是每年1000杜卡特,这是为了彰显君士坦丁堡的重要地位。在这些带有头衔的大官下面,是一级级公务员:顾问和财务主管、殖民地兵工厂的将军、公证人、书记员和法官,所有人都宣誓为威尼斯的荣耀与利益工作,他们各自有特定的权利和职责,并受到一定限制。
这些国家官员虽然威风凛凛,但他们的行动自由却受到仔细的限制。官员服务的条件受到明确界定。总督职务的方方面面都有严格规定,他们随从中行政官员的人数、他们用来维持威望和日常使用所需的仆人和马匹数量(国家对一位总督能够拥有马匹的数量有着精确的要求,既不能少也不能多)、他们享有的金钱津贴和他们权力的界限都有规定。总督们被禁止参与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带家属赴任,并受到严格誓言的约束。共和国对个人影响力的增长保持警惕——这个最为铁面无情的国家非常讨厌个人的野心——对腐败则是零容忍。1396年,乔万尼·博恩被派往干地亚管理财政。他不仅要发出惯常的捍卫威尼斯荣誉的誓言,还有责任将属于国家的货物以最高价出租,一年一度向公爵及其顾问事无巨细地汇报他在前一年处理的和注意到的所有事务;并且不得接受任何服务和礼物;他和他的雇员被禁止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还被禁止在干地亚宴请任何人,不管是希腊人还是拉丁人。
在威尼斯体制中,连执政官本人都被严禁从外国人手里收受任何贵重礼物。威尼斯体制的宗旨就是持续的监管和集体负责制。任何官员都不得单独行动。要打开干地亚财务室的房门,需要三把钥匙,分别由三个不同的财务官保管。克里特公爵需要三名顾问的书面同意,才能批准一项决议。所有的事情都是建立在书面文件的基础之上。每一个威尼斯殖民地都有自己的公证人、抄写员和储存文件的地方。所有的决定、交易、贸易契约、遗嘱、法令和判词都被记载下来,形成数百万条目,就像商人无穷无尽的分类账本一样,这些共同组成了国家的历史记忆。每个人都负有责任,有案可查,每件事都被记录在案。
这些文件见证了帝国体制详尽的中央管理。那是一段不停地与腐败、裙带关系、贿赂和偶尔发生的叛国行为做斗争的历史。“国家的荣誉需要所有行政官员都出色”是它的箴言。官员们频繁地被告诫不得从事贸易活动,说明违反此项禁令的人很多,情形也五花八门,政府对此种行为也顽强地追踪制裁。国家监察官们会定期展开调查,当这些身穿黑袍的官员走过船只的跳板、踏上内格罗蓬特或干地亚土地并开始问问题或查账时,最趾高气扬的殖民地权贵也会心急如焚。
在1369年5月的档案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监察官的职责除了审查低级官员之外,他们的任务还包括调查总督们有损国家利益的不端行为;若遭到指控,总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问讯。监察官有权前往他们认为有必要去的任何地方;他们的行动自由不受任何约束。但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威尼斯式的限制条件),监察官应当尽可能节约差旅费。监察官自己也受到监督审查,他们一般三人一同行动,被禁止从事贸易、接受礼物,甚至不可以单独居住。
威尼斯政府坚持不懈地与其官员的渎职行为做斗争。“太多的市政官、总督和领事得到了好处、金钱贿赂和形形色色的豁免,这是不可容忍的,这些行为是严厉禁止的。”一位克里特公爵因粮食欺诈罪行而遭到传讯;一位官员因未赴任而被罚款;另一位官员因为一笔钱款的丢失而被召回。当然,对共和国的忠诚也会得到认可和奖赏。
威尼斯将它坚定不移的法律制度贯彻到海洋帝国的每个角落。从当时的标准来看,威尼斯共和国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它的司法力图做到客观公正。(陆大鹏)
威尼斯在地中海各个殖民地的行政机构等级森严,每一级别都有精心管理的薪酬、特权与责任——以及一长串冗长而差别细微的不同头衔。最高层——也是殖民地系统中最有权力的职位——是克里特公爵;君士坦丁堡的威尼斯殖民地的市政官的薪俸与克里特公爵相同,是每年1000杜卡特,这是为了彰显君士坦丁堡的重要地位。在这些带有头衔的大官下面,是一级级公务员:顾问和财务主管、殖民地兵工厂的将军、公证人、书记员和法官,所有人都宣誓为威尼斯的荣耀与利益工作,他们各自有特定的权利和职责,并受到一定限制。
这些国家官员虽然威风凛凛,但他们的行动自由却受到仔细的限制。官员服务的条件受到明确界定。总督职务的方方面面都有严格规定,他们随从中行政官员的人数、他们用来维持威望和日常使用所需的仆人和马匹数量(国家对一位总督能够拥有马匹的数量有着精确的要求,既不能少也不能多)、他们享有的金钱津贴和他们权力的界限都有规定。总督们被禁止参与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带家属赴任,并受到严格誓言的约束。共和国对个人影响力的增长保持警惕——这个最为铁面无情的国家非常讨厌个人的野心——对腐败则是零容忍。1396年,乔万尼·博恩被派往干地亚管理财政。他不仅要发出惯常的捍卫威尼斯荣誉的誓言,还有责任将属于国家的货物以最高价出租,一年一度向公爵及其顾问事无巨细地汇报他在前一年处理的和注意到的所有事务;并且不得接受任何服务和礼物;他和他的雇员被禁止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还被禁止在干地亚宴请任何人,不管是希腊人还是拉丁人。
在威尼斯体制中,连执政官本人都被严禁从外国人手里收受任何贵重礼物。威尼斯体制的宗旨就是持续的监管和集体负责制。任何官员都不得单独行动。要打开干地亚财务室的房门,需要三把钥匙,分别由三个不同的财务官保管。克里特公爵需要三名顾问的书面同意,才能批准一项决议。所有的事情都是建立在书面文件的基础之上。每一个威尼斯殖民地都有自己的公证人、抄写员和储存文件的地方。所有的决定、交易、贸易契约、遗嘱、法令和判词都被记载下来,形成数百万条目,就像商人无穷无尽的分类账本一样,这些共同组成了国家的历史记忆。每个人都负有责任,有案可查,每件事都被记录在案。
这些文件见证了帝国体制详尽的中央管理。那是一段不停地与腐败、裙带关系、贿赂和偶尔发生的叛国行为做斗争的历史。“国家的荣誉需要所有行政官员都出色”是它的箴言。官员们频繁地被告诫不得从事贸易活动,说明违反此项禁令的人很多,情形也五花八门,政府对此种行为也顽强地追踪制裁。国家监察官们会定期展开调查,当这些身穿黑袍的官员走过船只的跳板、踏上内格罗蓬特或干地亚土地并开始问问题或查账时,最趾高气扬的殖民地权贵也会心急如焚。
在1369年5月的档案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监察官的职责除了审查低级官员之外,他们的任务还包括调查总督们有损国家利益的不端行为;若遭到指控,总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问讯。监察官有权前往他们认为有必要去的任何地方;他们的行动自由不受任何约束。但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威尼斯式的限制条件),监察官应当尽可能节约差旅费。监察官自己也受到监督审查,他们一般三人一同行动,被禁止从事贸易、接受礼物,甚至不可以单独居住。
威尼斯政府坚持不懈地与其官员的渎职行为做斗争。“太多的市政官、总督和领事得到了好处、金钱贿赂和形形色色的豁免,这是不可容忍的,这些行为是严厉禁止的。”一位克里特公爵因粮食欺诈罪行而遭到传讯;一位官员因未赴任而被罚款;另一位官员因为一笔钱款的丢失而被召回。当然,对共和国的忠诚也会得到认可和奖赏。
威尼斯将它坚定不移的法律制度贯彻到海洋帝国的每个角落。从当时的标准来看,威尼斯共和国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它的司法力图做到客观公正。(陆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