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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江彪:"人若思想不好,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忏悔人:江彪 

  原任职务:江苏省海门市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科职)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526日,江苏省海门市法院以被告人江彪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万元。 

  犯罪事实:2007年至2013年,江彪利用其担任海门市临江镇副镇长、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临江工业园办事处主任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5家单位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88760元。 

  自从20142月25日晚,我接受组织审查后,在办案人员的教育帮助下,我对自己的问题逐渐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深深领会了组织对我的良苦用心。 

  我的违法乱纪行为主要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偏离了一个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而且也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那些送钱送物给我的人,虽然都是出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其中有的是为了让我帮他们在承包工程、承接土方,以及出租建筑工程机械、承包滩涂、办理外资注册和减免税收等方面提供方便,也有的是看到了我的职权能为他们今后发展铺垫道路,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往往把这种事情看做是一种投资、一种交易,一旦我接受了这些钱物,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威信、人格就会急剧下降。不仅如此,还会让他们对我们的党员队伍产生怀疑,因为事情一旦败露之后,就会使党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受到影响。同时,对自己的家庭也会产生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而对于我个人来说,更是彻彻底底地葬送了前程,以及曾经为之奋斗了几十年的成就。 

  是什么原因让我从一个原本勤勤恳恳工作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逐渐变成为腐败分子?我认为,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这是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因为近年来,受当今社会那种贪图享乐、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一个党员的要求渐渐偏离,加上随着年龄的增大,资格变老,仕途无望,慢慢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开始时接受别人的礼物小心翼翼,到后来接受别人的钱财时泰然处之,由此可以看出自己思想的巨大变化。有时候,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中心学习,总感觉这些案例离我很远,对我触动不大。如今,仔细想来,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所谓的不幸福就是别人比我更有钱、更有权。我要那些钱干嘛呢?留给下一代?子若比我强,这些钱留给他也没用;子若不如我,留钱给他更是害他。如果用于赡养父母,凭自己现在的收入已经足够,所以说,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是导致发生这些违法乱纪行为的根本原因,人若思想不好,的确很易走上犯罪道路。 

  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个针尖大的洞,也能透过斗大的风。通过反思,我认识到祸患常积于忽微。在日常生活中,我很不注意那些所谓的小节,认为这些都是小事,不会有什么后果,于是,有人就利用你的这些弱点、缺点,投其所好,例如,你喜欢打牌,马上就有人经常来与你切磋;你贪图小便宜,马上就有人经常送点小礼物;你好面子、讲哥们义气,又有人常请你吃饭喝酒。久而久之,累积的次数多了,自己如同被捆住了手脚而不能挣扎,于是越发变得无所谓了,对收受别人的钱物就变得麻木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个小洞变成大洞,而且也包含了许多的小洞,使得堤坝在洪水面前变得千疮百孔,无法抵御。要防止出现这种状况,就需要经常照照镜子,及时发现污点,然后加以清洗。由于我在小节方面的不注意,导致了我一步一步滑向泥潭。 

  我还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发生之后,一定要重视和正视。逃避无视现实就会迷惘,找不到出路,就会越陷越深,最终毁了自己。侥幸心理要不得,不用说组织的决心,就算侥幸过了关,心理上也是存有很大的负担,使你日夜不得安心,恐怕是即使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也逃脱不了心灵的惩罚。在此,我也希望在位的各级领导干部,当你的问题已经显现时,当组织找上门时,绝对不能有抵触情绪,更不能企图利用一些关系,想凭借自己的小聪明蒙混过关。从我接受组织审查后的情况看,每个办案人员都很真诚地对待我,他们用人生哲理、现实案例来说服教育我,希望我能主动讲清自己身上的问题,同时也使我相信,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是无法抵御的,任何问题都能查得很清楚,让你主动讲问题实际上就是组织在积极地挽救你。如果与组织闹对立,只能显示自己的无知与浅薄,也只会给自己造成被动和尴尬。 (记者 徐德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