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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案件线索排查突出“细、广、深、新”

一是求“细”。充分发挥信访件案件线索来源主渠道作用,对转本委各职能科室、各工作室调查的信访件认真研读,从中梳理有价值的信息,并作为案件线索进行登记管理,专人督办,提高信访案件成案率。二是求“广”。主动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从中发现搜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三是求“深”。注重从已结案件中捕捉新线索,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和未查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问题;注重从一般线索中捕捉特殊线索,在对举报内容不具体的线索分析研究上,注重由浅入深,突破深层次案件。四是求“新”。落实专人每天查看阜宁吧、阜宁廉政网举报平台等网络媒体,及时发现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的舆论热点、焦点问题,全方位收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线索。今年来,根据王铁根书记对案件排查“细”、“广”、“深”、“新”的要求,阜宁纪委梳理了案件线索64条,其中转立案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