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法度者快活
明朝焦的《玉堂丛语》中记载了一则“曹鼎不可”的故事。明代有个叫曹鼎的人,年轻时曾任江西泰和典吏,在一次单独捕捉盗贼时,抓获了一名绝色女贼,由于天色已晚,回县不及,两人只得夜宿一破庙。夜里,女贼为了能让曹鼎放过她,使尽百般本事引诱曹鼎。曹鼎正是血气方刚的汉子,担心自己顶不住,就写了“曹鼎不可”四个字贴在墙上,提醒自己;可是,刚刚贴上又转念一想,荒郊野外无人知晓,便把纸撕了下来;这时又觉不妥,感到这是因私废公行为,又退回来把纸贴上;转念又一想,送到嘴边的肉不吃岂非太傻?于是又把纸撕掉;可一想又不妥,我是执法人员,这是明知故犯,又把纸贴上;过了一会儿又产生一念,她是犯人,我做了坏事她也不敢说,又把纸撕下来;又一想不行,这是违法行为……如此,曹鼎思想斗争了一夜,终于压制住欲望,战胜了自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