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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人社局实行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提升服务质效,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日前,亭湖区人社局研究制定了《问责制度》,对局系统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服务群众不到位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实行问责,进一步从制度、纪律上严格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
    为把问责制度落到实处,区人社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并自觉遵守,还组成明察暗访工作组,将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告知的方式,对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