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把好“五关”提升办案质量
滨海县纪委坚持把好五关,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一是把好信转关。对上级或接受到的信访举报信,由信访室负责登记分类,拟定办结期限,上报有关领导批示,根据批示情况交给相关科室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二是把好调查关。相关科室接到信访件后,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召开信访件调查研讨会,制定调查方案,对重大信访件的还要制定应急方案,并报请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组织调查人员立即调查,调查人员每天要向科室负责人汇报调查情况,科室负责人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请示有关工作,确保材料收集齐全,笔录工整规范,调查依纪依法。对一般信访件的调查结论要由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讨论通过,报请分管领导批示,重大的信访件调查结论由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是把好审理关。对立案案件,审理室做好审理工作,按照“1+2”审理模式,坚持民主审理,允许被审理人助辩、自辩,确保定性准确,保障案件审理质量。
四是把好材料关。对案件材料由专人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五是把好保密关。滨海县纪委对案件保密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制定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对泄密人员严追责任,确保案件查办不受外来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