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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牛鼻子”就要有股“牛劲” ——响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侧记

    以往走过场,现在冷汗淌;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日前,笔者在响水听到了这样一组顺口溜,它们指的是该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抓党委主体责任抓出的新气象。据悉,2014年,响水累计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12名,有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下属违规违纪而受到“牵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由之前纪检部门的“专修课”发展成为现在各级党委(党组)的“必修课”。 
    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响水是如何拽紧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实现各层各级齐抓共管的新常态?笔者对此进行了一些了解。 党委“诺责”,抓紧“牛鼻子” “形式上是签字,实质是一种承诺,一种宣誓,是扛上了主体责任的‘千钧重担’”,在不久前召开的响水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该县水务局党委书记汤熙康郑重地向县委递交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汤熙康讲,这种做法在响水是“破天荒,头一次”,各镇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都签字“诺责”了。 “这个字签得不轻松”,响水镇党委书记薛风林坦言,签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再签党委主体责任承诺书,他感到“压力山大”。因为作为党委“一把手”,如果党风廉政工作出了岔,他就得“挨板子”。 
    说到挨板子,该县南河镇党委负责人后悔不迭,之前由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节时违规发了福利,镇党委全体成员被集体诫勉谈话,他本人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就是要通过‘诺责’的形式,把党委(党组)一把手推到党风廉政建设前沿,敲响警钟,扛起责任”,该县纪委书记朱金南如是说。 
    “一案双查”,刨到根底子 去年,响水开发局分管领导由于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受到纪律处分,局主要领导因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此,这位负责人当时很郁闷:“手下人违纪,自己也‘遭殃’,不理解”,事后,他认真学习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相关文件,觉得这个“亏”吃得该! 既挖萝卜,又挖泥。落实主体责任关键要用好追责机制,让领导干部破除侥幸心理,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魏永明介绍,响水县坚持“一案双查”,对重大违纪案件开展责任“倒查”,既查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又追究分管或主要领导责任,以此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据悉,为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县所有部门单位都将这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中,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对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一查到底。 “斧子紧了,凿子不敢不紧”,大有镇康庄村党委书记陈国建说,从县委到镇党委,层层级级,抓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力度大”,作为最基层党委负责人,他“神经绷得紧哩”。 
    “四责联动”,筑牢堤坝子 “党风廉政建设是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犹如一个堤坝子,哪儿出现管涌,哪里就会出事”,县纪委书记朱金南打了这样一个比方。为了让基层党委(党组)认真扛起“主体责任”,该县构建了“诺责、督责、述责、问责”工作体系,即:在年初的县纪委全会上,该县各级党委(党组)就履行主体责任作出承诺;每季度对其履责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年底召开专门会议,各级党委(党组)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述责;对履责不力的党委(党组),将及时严厉问责。 
    响水构建的“四责”防控体系,筑成了“防渗堵漏”的堤坝子。春节上班第二天,该县在省市召开作风建设会议后,立即召开“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会上通报了县纪委年前暗访或查实的6个典型案例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突出问题,县工商局等三个单位“一把手”因系统内发生违规执法等问题,逐一在大会上作检查和表态发言。
    “作为基层党委书记,要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心骨’,抓责任‘不松手’,做表率‘不甩手’,抓落实‘不缩手’”该县县委主要领导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以往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发言比较轻松,谈成绩多,说不足少。而今年的全会发言变为述责述廉,还要接受现场监督评议,有种接受“晒烤”的感觉。在全会上“述责”的该县民政局局长贺士敬感慨:“责任落实如果不到位,制度织得如果不严密,执行得如果有漏洞,哪个环节出点问题,这个‘述责’报告都难写!”(响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