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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开发”酿出的苦果——东台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开发科原科长赵学辉案剖析

    鳗鱼养殖池变成沙蚕养殖池,弄虚作假为何也能顺利拿到国家财政补偿?

    一沓个人消费发票,为什么能有两个单位乐意给他报销?

    ……

    东台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开发科原科长赵学辉为满足个人私欲,将负责的上千万项目资金变成他谋取私利的“摇钱树”和“聚宝盆”,将手中的权力“开发”到极致。最终,他将自己“开发”进了监狱。

    2011年12月15日,赵学辉因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赵学辉上诉后被维持原判。

    觊觎“蛋糕”终下手

    东台市农开局开发科具体负责东台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每年实施的项目资金少则三四千万元,多则五六千万元。

    对这样一块大“蛋糕”,身为开发科科长的赵学辉早已垂涎三尺。但是苦于资金管理权限不在手中,他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伸手。按照规定,农开局开发科仅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实施、检查和验收,而财政局农业处才是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督的主体,从而形成一个互相监督制约的关系。然而,一旦他们沦为一丘之貉时,这样的监督制约就形同虚设了。

    张萍时任东台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赵学辉想要打项目资金的主意,必须要得到她的首肯和配合。由于临近退休,张萍逐渐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时不时在赵学辉面前诉苦,说“我们这么辛苦,能不能弄点钱出来,大家补贴补贴。”

    赵学辉本来就早有此意,这样的信息无疑正中下怀。于是,赵学辉和分管副局长唐存民、张萍3人一拍即合,形成“同盟”。他们来到大丰一家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要求从监理费中虚列10万元。赵学辉和张萍还一起找到东台市某蔬菜协会,要求他们在申请领取农业综合开发相关经费时帮助处理9万元的费用,两家单位都有些犹豫,但是这3人却自有办法。他们以加强管理为名,恐吓他们要核减监理工作量,扣减科技项目培训经费。最终,唐存明分得财政资金63500元,张萍分得59500元,赵学辉分得39000元。

    权力变现频得逞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国家培植地方特色产业、带动农民致富的一项惠民惠企举措,实行先建后补,从编制项目计划、实施监督和验收都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

    然而,东台市某水产品公司在实施烤鳗加工项目中,却将本应建设鳗鱼养殖池的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建设沙蚕养殖池,也没有按要求实施科技推广培训。为顺利通过验收,拿到国家补偿,他们给赵学辉送去2万元。收了好处的赵学辉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明知公司弄虚作假,仍然违规同意拨付财政补偿资金51万余元。

    赵学辉不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好处费来者不拒,对有求于自己的单位和个人的“孝敬”也视同家常便饭,甚至主动出击,向项目承接单位和企业公开索要钱物。

    一次,赵学辉来到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接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4250元个人费用票据,要求副镇长帮忙处理。镇里心领神会,马上送给他5000元。赵学辉如法炮制,又将这些票据拿给同样是农业综合开发科技项目承接单位的东台市某协会。为获得赵学辉的关照,该协会将这个费用在账上进行了列支。

    在一次次权力变现的过程中,赵学辉迷失了方向,陷入了腐败泥潭。

    犯罪服刑悔已迟

    案发后,赵学辉主动向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并退回部分赃款。面对办案人员,赵学辉声泪俱下地说:“没进来之前,我真的没意识到自己犯了这么大错误。”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期间,赵学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同意拨付财政补偿资金51万元。赵学辉还利用职务便利索贿2万元,受贿7.8万余元,合伙私分公款11.7万余元。

    赵学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绝不是偶然的。固然客观上有监管机制的原因,但是,赵学辉放松学习、思想蜕变、放纵贪欲、以权谋私才是他身陷囹圄的根本原因。

    赵学辉也曾严格要求自己,但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私欲不断膨胀,以至于他在工作中,把个人能否捞到好处作为首要原则。

    “算经济账,经济损失不少于100万元;算亲情账,家不像家,对小孩的伤害也特别大,父母和妻子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算自由账,住到高墙内失去了人身自由……”

    无论是在高墙铁网内捶胸顿足懊悔莫及,还是在囹圄囚房里痛哭流涕悔不当初,都无法让赵学辉再回到从前光鲜的生活,其泪痕斑斑的忏悔就是他政治生命完结的凄凉惨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