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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委政研室原副主任王钢被依法提起公诉

   正义网温州4月13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鹿轩)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获悉,温州市市委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王钢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已于近日(3月31日)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钢,45岁,温州本地人,博士研究生。2001年开始任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以下简称“经规院”)副院长,2003年5月始任经规院院长,2010年12月始任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0年间,王钢担任经规院副院长、院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陈艳、罗小晓、张朝国(均已起诉)等人以经规院公款设立公司并以退股名义取走资金、向经规院报销私人费用等方法贪污经规院公款共计17.95万余元。2011年至2014年间,王钢担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利用职务便利,以向经规院介绍项目等为条件,收受经规院贿赂共计8.9万余元。2006年至2010年间,经规院向其他单位行贿共计104万余元,王钢作为经规院院长直接参与上述行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