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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三强化三提升”促基层纪委办案能力

 近年来,阜宁县不断加强镇区纪委办案工作力度,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提升镇区纪委办案水平,在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办案协作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着力破解基层纪委办案瓶颈,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强化培训,提升办案水平。“请回来”面授技巧,抽调新任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跟案锻炼;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优化办案人员知识结构。“走下去”示范指导,组织县纪委办案骨干深入一线,现场传授案件线索证据筛选、突破技巧、性质认定等知识,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强化考核,提升责任意识。实行案件查办“月报告月考核”制度,推行目标责任管理,提高案件查办在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县纪委制定出台《阜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对查办案件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压案不办、瞒案不查实行责任追究。

 强化协作,提升办案质量。深化“办案协作区”和“乡案县审”等制度,注重案件线索排查,推行“纪委常委包案制”、制度,增强案件查办整体合力。将全县4个街道13个镇划分为4个协作区,纪委常委各包抓一个协作区,定期召开案件汇报会,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各负其责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有效利用办案协作区优势,辐射带动乡镇基层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