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日前,吉林省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分别是:
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长期借款不还、违规报销误餐费,负有直接责任的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杨立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局长周建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局长马学、副局长梁晓方被诫勉谈话,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限期归还借款。
永吉县交通运输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直接责任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贾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负有领导责任的永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徐喜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违规发放补贴,稽查分局局长王丽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抚松县文广新局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山里红演艺公司经理陆荣平虚列开支套现用于单位支出、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受到撤销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追缴违纪款。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书记、局长姜红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余市经济和商务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乱收费、设立“小金库”,负有直接责任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凯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副大队长苏传喜、李洪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扶余市经济和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季有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和龙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公款购买发放服装,负有直接责任的局财务科科长兼会计金英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调离,时任党委副书记宋成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陈虎玩、副局长金镐、党委委员兼监察大队大队长孙在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吕信超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党委书记、局长金明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追缴违规资金。和龙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金相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龙市纪委第一纪检组副组长郑美花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限期调离。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六队违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六○六队队长张成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书记张雅萍、纪委书记杨晓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五一”将至,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盯住重要节点,抓住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纠正“四风”系列行动,勤检查、严处理、真追责,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