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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再启 外逃“狐狸”虽远必追

 导语: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天网”用行动宣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海外不是法外,异域不是天堂,不管逃到哪里,也逃脱不了法律之绳。那么,"天网"是一张什么样的网?这次行动又有哪些特点呢?

图表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制图:李姿阅

中国“天网”行动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十分重视同成员国执法机构的合作,多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已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在全球范围追捕。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等渠道提请有关国家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协助将有关嫌疑人缉拿归案,并表示这次公布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今后对于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依然要发现一起、通缉一起。   >>>详细

“天网”行动追逃追赃力度加大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当前,追逃追赃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断创新,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我们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合作,充分运用各种资源,使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把他们抓回来绳之以法。  >>>详细

========= "天网"是一张什么样的网? =========

    追逃的方式一共有4种:一是引渡,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二是非法移民遣返,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三是异地追诉,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四是劝返,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追赃的方式一共有5种:一是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二是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它国内法进行追赃;三是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四是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自动退赃;五是刑法规定的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详细

“反腐败协调小组”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事实上,这个看似“神秘”的小组早已出现。早在1996年,反腐败协调小组就出现在中央文件中。在1996年1月27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处大案要案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反腐败协调小组从中央到地方均有设置,各个国家部委、省、市、县(区)均有不同级别的协调小组存在。在2008年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提出,要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用来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规划》中还要求反腐败协调小组应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建立起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在2014年10月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统一研究反腐败追逃追赃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综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协调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赃的有关工作;研究解决追逃追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详细

========= 此番行动有何特点?重点何在? =========

    精准猎狐:公布身份证号码及可能藏身地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此次公布的百名外逃人员信息涉及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外逃所持证照信息、外逃时间、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立案单位、涉嫌罪名、发布红色通缉令时间和红色通缉令号码。

  外逃人员名单“一把手”占比近5成

  百名外逃人员中,共有男性77名,女性23名。

  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将近一半,其余各类人员还包括民警、公司会计、办公室出纳、银行信贷员等。

  外逃原因有哪些?

  外逃人员涉嫌犯罪类型最多的是贪污,其次是受贿。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比例超过总人数的60%。

  其他人员涉嫌挪用公款、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滥用职权、骗取贷款、徇私舞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案发地在广东的外逃人员最多

  案发地在东南沿海省份的相对较多,新疆、西藏、青海、贵州等省份没有发案。

  其中,案发地在广东的外逃人员最多,达15名;其次是浙江,有8名;江苏、北京、河北各有7名。值得注意的是,案发地在云南的有6名

    公布外逃人员信息意味着什么?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这次集中而具体地公布外逃人员信息尚属国内首次。这说明我国对外逃人员的情况掌握得非常精准,也表明这一行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汪玉凯认为,公布外逃人员信息有助于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都能提供追逃的线索,推进追逃工作。今年的“天网”行动更加深化,有更多部委参与进来,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央追缉、反腐的决心。他同时指出,公布外逃人员还能起到震慑作用,减少贪官外逃的念头,刺激外逃人员回来自首。 >>>详细

========= 编织反贪“天网” 彰显中国决心 =========

新华国际时评:胆敢贪腐者,虽远必追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进一步加大了全球追缉力度。这充分体现出中国反腐的坚强决心:胆敢贪腐者,虽远必追!

  中国亮剑,举世关注。路透社指出:“(公布红色通缉令)伴随着中国政府加大对外逃贪官的打击力度。”

  “猎狐2014”专项行动,联合更多部门、覆盖更多领域的“天网”行动……中国反腐追逃工作由单点突破到全面出击、由强力打击到惩防并举。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显然想通过这个新行动代号表达其追击海外贪腐犯的决心,”这是一家德国媒体对“天网”行动的解读。

  中国反腐追逃,不仅有坚强的决心,更有雷霆的手段。  >>>详细

海外不是法外 贪腐难逃"天网"

    时下的中国正处于阳光明媚的春天,但对外逃贪官而言,却即将迎来一个更加寒冷的“冬天”。日前,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决定启动“天网”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特色。在2014年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明显换挡提速的基础上,即将于今年4月份启动的“天网”行动,既是对去年工作的一种延续,也是于坚持中的一种深化,释放出积极而强烈的信号。 >>>详细

========= 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

图表:近年来中国海外追逃追赃重要举措 新华社发 大巢制图

外交部发言人谈“天网”行动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月31日在谈到“天网”行动时表示,中方希望与相关国家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

  当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中国近日已启动“天网”行动。中国政府陆续向美、英等国提供了遣返涉嫌贪腐的官员名单。请介绍有关情况。

  华春莹说,“天网”行动是中国政府针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部署开展的重要行动。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国际社会共识,没有哪个国家愿意成为腐败分子的天堂。我们希望与相关国家在此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详细

中国反腐,各方助力

    中国去年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使这两类条约总数达到91项,实现了各大洲覆盖。即使涉及一些没有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追逃和引渡工作仍然可通过个案操作方式进行。

  以美国为例。在本次公布的100名外逃人员中,有40人可能逃往美国。中美没有签署引渡条约,一些在国内贪腐的官员,曾妄想逃至美国便可高枕无忧。

  但他们想错了。“美国不再是避罪天堂,”这是美国当地主流媒体《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最近一篇评论的标题。人们注意到,中国公安部和美国国土安全部4月上旬举行第一次部级会晤,在两国未来重点合作领域中,“追逃追赃”与“遣返”赫然在列。美国官方承认,中国已向美方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

  中国反腐,各方助力,实因腐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敌人。全球化大背景下,深化反腐合作,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天下之大,不容腐败有容身之处,“天网”密布,就是要让贪官在国内人人喊打,在国外同样举步维艰。红色通缉令,只是开始。 >>>详细

    欧洲智库专家:中国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开局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