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锌等法学家挂职最高法副厅职务 周强:要当自己人用
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等七名法学家来到最高法参加“挂职座谈会”,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座谈。据悉,他们将在最高法相关审判庭、内设机构任副职,为期两年。这是第二批学者挂职最高法副厅职务。
为什么让法学家当“官”?
4月24日,王锡锌、林维、刘广三、刘敬东、冯果等五名法学家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副厅级职务。除了上述5人,孙宪忠、汪海燕2名法学家任审判综合部门副职。
据介绍,此次挂职的7名专家学者是根据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机制,由最高法与专家学者所在院校组织部共同选拔确定的。
周强介绍,开展跨部门法律人才交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开展法律人才跨部门交流任职,有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充分听取和吸收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更多地将最新法学研究成果运用于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而且这些挂职的学者回到校园也可以推动法学教育,比如大学的法学课程如何设置?教材如何编写?学者在法院的工作经历就是很好的参考。”周强院长还表示,计划让法学院的学生到最高法实习,以丰富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机制”的内容。
学者挂职都干啥?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特别强调,这七名挂职干部“有职有权”,“要把挂职干部当自己人,充分发挥作用。”
据悉,在挂职期间,7名专家学者将参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与其他副职享有同样的权利,可出席有关会议、参加司法政策研讨、司法解释制定、重大案件研究、司法改革论证等工作。交流挂职期间,专家学者一般不在非法院系统公务活动中使用挂任职务,不得以律师、顾问等身份参加有关诉讼活动。
学者“干部”干的咋样?
在座谈会上,首批最高法学者挂职干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室主任姚辉做了发言。他于2012年底挂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他表示,“挂职锻炼过程中,才亲身感受到,作为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院肩负着统一裁判标准、理顺司法准则;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回应社会期待、促进国家治理等重要职能。”去年,姚辉参加起草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14年度中国十大互联网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中名列第二。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戴长林介绍,这两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为刑三庭做了很多工作。他介绍,卢建平在刑三庭的工作中,也看到了最高法对死刑复核工作的严谨和审慎,以及法官们勤勉敬业、严格把关、公正执法的工作精神,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挂职干部如何遴选?
据了解,最高法选择挂职学者的要求是,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业能力较强,一般应为应用法学领域学术带头人;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符合法官法或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并符合任职回避的规定;所在单位推荐同意。
实施中,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20多家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发出邀请,各地推荐42名人选,根据岗位要求,从综合素质、研究方向、专业水平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考虑,确定了7名挂职人选。目前,经中央组织部批准,相关任命手续均已完成。七名学者将于五一后开始履职。
第二批挂职学者名单:
林维,中共党员,现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教授。1996年3月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林维同志系刑法领域知名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
刘广三,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刘广三同志系刑法、证据法领域知名专家。
刘敬东,中共党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199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刘敬东同志系国际经济法领域知名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
王锡锌,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王锡锌同志系行政法领域知名专家,曾获评“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
冯果,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7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取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冯果同志系经济法、商法领域知名专家,曾获评“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孙宪忠,中共党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198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孙宪忠同志系民法领域知名专家,目前担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评“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汪海燕,中共党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汪海燕同志系诉讼法领域知名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及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