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如山”的郑成功
郑成功,(1624—1662年)是我国明末清初著名的民族英雄,原名福松、森,号大木,福建南安县石井村人。其父郑芝龙,是南明隆武朝“建安伯”,曾组织向台湾移民,积极开发台湾岛。1645年(清顺治二年),21岁的郑成功在福州受到隆武帝朱韦健的召见,颇多赏识,被认为本家,赐他国姓(朱),改名成功,因此中外尊称之为“国姓爷”。1653年(清顺治10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又封他为“延平郡王”。
郑成功正在石台上督视水师操练,忽然一位随从禀告郑成功,说路口有一老伯,恳求面见国姓爷。郑成功的叔父郑鸿达急忙摆手对随从说:“国姓爷忙于军务,岂有闲暇办理国事?有何冤情待我回寨后另行审理。”但郑成功听说那位老伯口称案情重大,就吩咐召他来见。郑鸿达忙把郑成功拉到一旁,耳语了一阵。坐在一旁的董氏夫人这时忍不住问郑成功:“有冤理应问清,何故如此不明不白?”郑成功左右为难,心中暗想:不以军法论处,有损郑家军声望;若按军纪制裁,又有伤董氏夫人之心。原来,郑家军的“虎骑亲军”中有一位将领叫董源,也就是董氏夫人的堂兄弟,日前强抢老伯的女儿并将其抛入江中活活淹死。那老伯告到郑鸿达帐前,反被他毒打一顿赶了出去。“人命关天,岂能轻赦?宗亲犯法,更难宽容。董源辱杀民女,罪应斩首,以做效尤;鸿达袒亲违法,罚银30
两,以为鉴戒!”郑成功喝令把董源押出去斩首,同时又责令叔父郑鸿达拿出30
两银子交给老伯,作其安家度日费用。郑成功站在石台上,威严地对在场的将士们说:“日后,无论是谁,但凡违军法、害黎民,本藩尚方宝剑定然不饶。”说到这里,“嗖”的一声抽出腰问那柄熠熠闪光的宝剑,向着巨石猛然劈下,厉声大喝:“斩其头如劈此石!”至今,“海上视师”石上,还留着这个裂痕。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宋朝苏轼的“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强调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与郑成功的“无论是谁,但凡违军法、害黎民,本藩尚方宝剑定然不饶。”的做法可同日而语,他们所阐述的道理,至今仍不失其启迪、教育意义。现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守纪律讲规矩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反复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然而,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党员干部不知进退、不懂规矩、不守法纪,言行失当、行为失控、情操失节,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竟敢触碰法纪和规矩的“高压线”,最终走向腐败的深渊。郑成功不顾亲情斩杀董源,既做到了明制度于前,重威行于后,也做到了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因而,用纪律、用法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得咎,才是真正抓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义。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党纪法规和“三严三实”要求修正自己的行为,从守法纪、讲规矩的每个‘小节’抓起,始终牢记为民宗旨,自觉勤廉从政,确保政令畅通。(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