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百家诤言

莫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缺斤少两”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委组织部获悉,2014年下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凡提必核”的规定,对963名拟提拔或重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对发现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房产、股票基金、投资等情况未如实报告的26名人选进行了处理。其中21名干部被暂缓任用,5名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来源:人民网)

笔者认为:近几年来,每临岁末年初,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一份特别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尽管这个制度已实行多年,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核查缺位、问责乏力当属重要因素。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候,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少两的信息。

官员向组织如实申报包括个人及家庭财产在内的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曾因被民众喻为反腐“杀手锏”而备受期待。但“杀手锏”是否能真正发挥警示和震慑效力,关键还在于报告内容的真实可信。这种真实性要求不仅考验着官员对组织的忠诚,更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其廉洁自律的底气。而对报告真实性的评估,则需要各级组织的认真核查与落实。

诚信,既是立人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更是为官之要、为政之法。如果一位官员连跟组织说实话的勇气和胆量都没有,又何谈其对党忠诚、为民尽心、为官尽责,甚至连为人处世都成问题。正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从这个意义上解读,失却诚信底线,就应该被视为失去为官资格,将不诚信的官员削职罢官,当属依规治党、从严治吏的应有之义。

失信与失德如相伴而生的孪生兄弟。没有诚信作底的官员,就不会有遵规守矩的敬畏与自觉,更难有抑制贪欲和抵挡诱惑的意志和清廉。无信而贪,有贪更不敢直言,便是失信与失德双双沦陷的根源。不过,对于有劣迹的官员而言,虚假的报告未必就是隐瞒丑行的遮羞布,反而却常常成为东窗事发的导火索。李玉清夫妇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被查,或与其申报不实的报告不无关联。这也许印证了中纪委有关领导的一番话: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我们主要是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

靠糊弄组织的不实报告遮掩贪腐并不靠谱,惟一能够让官员心安理得和敢于如实报告的,只有恪守诚信底线,永葆廉洁“不伸手”。期待这样的处理结果,能够惊醒官员虚假报告的“忽悠”梦,发挥其救赎诚信官德、彰显制度威力、诠释从严治党的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