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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巡视整改情况整治评奖过多过滥 清理违规兼职取酬


    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文化部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2月9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文化部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文化部制定了规范直属文化企业管理、开展文艺评奖清理整顿、对社会组织加强依法依规管理、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提高国家艺术院团的创作水平、严明作风纪律等6个方面26项整改措施。5月8日文化部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加大对直属文化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清理企业班子成员兼职情况

    直属文化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对二、三级子公司的纪检监察力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纪委、监事会以及财务和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董事、纪检、财务、监事等人员的配备,切实加强本级监督。健全完善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产生机制,保障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向26家二级、三级子公司委派监事人员,集团公司10个党支部全部配备纪检委员,加强监督管理。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和细化了对参股控股公司的监管。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加强了对下属公司在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整顿和规范二级公司的管理。

    直属文化企业全面梳理了本级、二级、三级公司组织机构,规范人事管理流程,抓紧完善班子配置。明确董事长等班子成员一律不再兼任二级及二级以下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职务,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办理变更手续。

    大幅压缩全国性文艺评奖,严肃评奖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文化部原有各类全国性奖项41个,整改后共取消25个,转出1个,只保留15个,减少60%以上,扭转奖项设置过多过滥状况,提升奖项质量水平。

    针对评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文化部一是着手修订《文华奖评奖办法》、《群星奖评奖办法》等,制定《动漫奖评奖办法》,规范评奖的举办周期、奖项设置、评奖数额和报批程序等,并抓好制度落实。二是以制度为硬约束,严格落实、规范运行,完善评奖组织者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落实评委实名制及遴选、回避、轮换、保密等制度,严肃评奖纪律、提高评奖透明度。三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从事专业艺术创作和参与文艺评奖的管理。制定《关于严格规范管理部机关工作人员从事专业艺术创作和参与文艺评奖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部机关工作人员从事专业艺术创作须履行报批程序,严禁部机关工作人员借艺术创作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部机关工作人员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参加文化部系统主办的各类全国性文艺评奖。

    整治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多和领取薪酬现象

    文化部已完成部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摸底调查和规范工作。清理前,文化部退(离)休中管干部中有10人在社会团体兼职24个,单人兼职最多的为5个;清理后,3名符合兼职条件的中管干部各兼1个社团职务,其他人不再兼任。清理前,文化部共有77名退(离)休司局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114个,单人兼职最多的为5个;清理后,49名符合兼职条件的司局级干部各兼1个社团职务,其他人不再兼任。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文化部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部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如因工作需要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须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只兼任一个社会组织职务、不领取报酬。

    同时,文化部对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开展摸底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自查和集中核查。严格履行《文化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明确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一律不得领取薪酬。(本报记者 袁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