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提高财政部门廉政建设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作为基层财政部门的一名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结合东台财政工作实际,自觉担负起财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层层分解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切实增强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勤廉意识,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水平,努力为全市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教育责任,做到用理论素养筑牢防线。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针对财政改革发展中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扎实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完成财政各项改革任务发挥好财政综合经济部门作用。一要抓正常学习,提高全员廉政意识。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始终做到工作有计划,时间有安排,活动有内容,切实增强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廉政准则》、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精神,教育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自觉地经受住各种考验,坚持立足财政职能和岗位实际,积极主动抓好新常态下的财政部门廉政建设工作。二要抓内容创新,深化警示教育效果。充分整合各种媒体平台,深化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正常利用财政网站、局机关内部交流QQ群、手机短信等财政干部喜闻乐见的手段,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部署、要求、观点、箴言等;通过组织财政干部到市看守所参观、到法院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观看廉政电教片等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廉政教育的效果;无论是全体职工大会、党员干部大会,还是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以及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逢会必讲廉政工作,通过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大家从中汲取教训,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的侵袭,始终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三要抓领导带头,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无论开展什么工作,领导重视了就不难,廉政建设工作更是如此,只有正人先正己,身正令才行。坚持廉洁自律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践行“做文明财政干部,树廉洁自律形象”理念;带动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和各镇(区)财政所(分局)负责人管好自己,强化分管一条线、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在行使财政工作职能的实践中,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坚持“聚财为公、理财为民、勤勉务实、争创一流”的理财原则,始终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始终争当勤政廉政、优质服务的标兵,始终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使“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成为全体工作人员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做到用动真碰硬规范行为。我们必须清醒看到,财政系统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职能部门,承担着聚财、理财的重要任务,只有深入持久推进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才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要强化纪律监督。坚持把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作为加快阳光财政建设的重要着力点。重申财政干部廉洁自律“八项严禁”规定,全面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项推进我局加强财政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等18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从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局干部职工在梳理岗位责权、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自觉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财政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排查,继续完善防范措施,规范履职行为,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始终做到模范践行廉政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推动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二要强化作风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党委、政府纪律规定,省财政厅《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以及我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十二个不准”和公务车辆管理“六不准”纪律规定,一如既往保持财政部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和完善厉行节约的财政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行为的发生,坚决克服纪律松弛、慵懒散拖、效率低下现象。对于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澄清的不放过、重要问题没有查纠结果的不放过、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着力构建财政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力打造全市最佳服务单位、全省最佳财政环境。三要强化财政监督。要求分管局长和各职能科室抓好所联系部门单位的日常服务与财务监管,正常抓好专项审计、经常开展财务互审,既要加强监督,更要动真碰硬,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按照三年查一遍的要求,抽调人员,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财务检查结果运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改进财政管理中的方式方法,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严肃财经纪律,努力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是强化管理责任,做到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扎实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加大源头防腐力度,强化督查落实和效能监察,做到用制度管安全、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保障长效、用成果体现实效,形成有效的考核约束机制。一要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在廉洁从政上,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好示范作用,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局班子加强执行廉政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能力建设。对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严格执行《东台市财政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结合科室业务要求和岗位职责,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建设,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更加有效的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规范行使。无论是项目申报立项、资金审核拨付,还是提出拟办意见、答复群众咨询,都做到严谨细致、层层把关。全体财政干部要围绕提升工作效能,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努力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效率意识、本领意识。三要完善各项服务承诺制度。在严格按财经法律法规办事,努力维护财经纪律权威的同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财政部门服务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服务项目否决报告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等制度,建立操作性强的问责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严重影响财政部门形象的问题,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财政干部队伍和财政资金管理“两个安全”,努力推动全市财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