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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商务局践行“四有”落实“两个责任”

亭湖区商务局践行“四有”落实“两个责任” 为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亭湖区商务局认真贯彻执行总书记关于“四有”要求,紧紧围绕“满意商务、廉洁商务”目标,钉钉断腕抓党风,铁面执纪反腐败,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律。
    心中有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政治坚定力,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纳入全局工作,做到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心中有民。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观看廉政教育片《永远的焦裕禄》,重温焦裕禄同志的感人事迹,激励党员干部要做“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群众观;到新四军纪念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铁军精神”祭扫活动,以史为镜学、对照先进学、即知即改即行,用铁军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制作廉政桌卡。根据全体机关人员每人的性格喜好,分别选取一句廉洁自律格言作为每个人的座右铭,并制作成廉政桌卡,放置在每个人的办公桌上,督促党员要以卡为镜,做到日日照、日日省、日日善。 
    心中有责。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党委委员、各商贸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按照“一岗双岗”的原则,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责任层层传递下,时时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局党委一把手及各部门负责同志主动公示每天工作情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心中有律。从严肃纪律入手,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工作纪律为重心,制定出台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案件跟踪督查,审核把关,掌握行政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有无酒后执法、粗暴执法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制度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