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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甄别 及时引导——对基层纪委如何处理另类信访举报的思考


陈彦 漫画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基层群众信访举报党员干部腐败问题日益增多,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供了大量线索。

然而,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常遇到这样一些信访举报:诸如个别人为实现自己不当利益,误将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内容进行举报;有些人为求得信访件得到重视,故意冠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名义进行举报,甚至出现越级访、重复访、缠闹访,给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工作增加不少负担。

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信访举报时,将那些为求引起重视而把无实质内容或反映利益诉求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牵强附会的信访件,称之为“另类举报”,或称之为“贴牌举报”。

另类信访举报现象种种

“引起重视”类。少数信访群众狭隘地认为,要引起上级纪委重视,必须炮制信访初核的“重磅炸弹”。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撑下,一些信访群众往往放大事实,将对基层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内容扩大到与其上级领导干部有牵连的程度,以期达到上级纪委倒查追责的目的。如2014年4月某地收到上级转办的村民举报集体土地转让信访案件中,举报人点名道姓指出土地转让系市委、镇委主要领导与村主职干部暗箱操作、合谋而为,经调查组核实,举报人实为个人恩怨举报村干部,故意夸大事实,造成声势,引起重视。

“为泄私愤”类。个别群众在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中提出过高要求而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对负责项目指挥的相关领导怀恨在心,捏造事实信访举报,甚至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扩大事态,借机闹事。如近年来在一些城市土地拍卖中,竞标失利的开发商空穴来风举报相关领导暗箱操作的事例并不鲜见,甚至有的组织不明真相群众集体信访,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捕风捉影”类。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道听途说中获悉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失职渎职问题,作为证据线索信访举报。还有部分群众听信所谓“知情人”的谣言,对领导干部的身边事、身边人进行联想,制造信访噱头,达到给领导干部施压以满足个人愿望的目的。如在某地村级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贴牌举报”中,部分群众认为某干部当选村支部书记是受上级某领导干部关照操控下的选举结果,当调查组对信访人进行详细询问时,表示“听说”、“可能”、“不知道”等回答居多,他们多是在听信了风言风语情况下进行信访举报。

另类信访举报的负面效应

容易损害党员干部形象,挫伤工作积极性。“贴牌举报”的群众往往听信谣言的多、掌握实据的少,受利益驱使的多、伸张正义的少,法律知识匮乏的多、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的少,在信访过程中常常有对党政领导干部恶意中伤、围追堵截和诋毁污蔑的现象。由于此类信访举报防不胜防,个别领导干部出现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和“求稳怕乱”的懈怠思想,甚至是在面对群众的一些棘手问题时,出现了工作相互推诿现象。

容易在社会上以讹传讹,增加不稳定因素。当今信息化社会发展迅猛,个别不怀好意者以网络形式对信访事件添油加醋,容易出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尽管谣言会很快被澄清,但仍然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容易产生“多米诺”效应,诱发群体性信访。在处置“贴牌举报”的信访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心理,片面理解“保持和谐稳定发展局面”,只想尽可能息诉罢访、息事宁人,而忽略了问题是否真实存在,更不愿花大力气去开展调查,往往助长了此类举报人采取类似做法的行为,客观上纵容了群体性信访的发生。

另类信访举报的原因探析

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够科学合理。长期以来,地方纪委虽然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实际是以同级党委为主,党委、政府给纪委交任务、压担子,纪委很难推辞,以至于遇到一些诸如缠访闹访、重点稳控等处理起来有难度的工作,过分强调纪委的“强势”和“权威”,常常让纪委冲锋在前、一线推动,既要抓相关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又要抓具体问题的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一些地方,甚至连政府信访工作部门也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出面了,工作才更有“力度”。这样就使得信访工作导向产生了偏差,也误导了部分群众。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定位发生偏差。“三转”以前,一些地方纪委直接参与的工作较多,随之产生思想误区,以为“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党委政府信任、大局意识强,“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到位、监督有方。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甚至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有问题找纪委”的导向。

一些信访群众认识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一是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员干部的,只要是涉及与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都该管、都能管;二是认为纪委是党的机构,不同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而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一些已经过信访终结或法院判决的问题“贴牌”后反映到纪委;三是认为党员干部对纪委都有惧怕心理,从而更乐意采用“贴牌”的方式到纪委反映问题,以达到给有关部门施压促进问题解决的目的。

另类信访举报的应对措施

严格界定受理范围。进一步加快“三转”步伐,聚焦主责主业,尤其要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将受理检举控告、提供违纪问题线索作为各级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重点。对经甄别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明确不予受理,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或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

健全信访处置机制。处置“贴牌举报”,要在“慎、严、细、实”上下功夫,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六项工作机制。1、完善接访工作机制,对信访人出具信访接待函,详细记录信访举报内容,注明回复时间、地点及回复方式;2、建立分级联合调查机制,组建由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公开公正进行调查;3、建立信访反馈协调机制,对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对信访人及被信访人双向第一时间回复,尽量创造条件,当面澄清;4、建立回访机制,对有关信访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多轮审核,彻底消除信访人疑问;5、建立由司法机关介入的依法处置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6、建立舆情监测、引导和化解的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受理和办理信访举报的同时,要主动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借助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网络访谈等形式,重点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开展情况和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职责、受理范围、举报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内容,尤其要结合案例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具体“管什么,不管什么”,让群众找对门,少跑冤枉路。积极探索建立信访举报终结机制,规范信访事项终结和无理访认定,对非法缠访、闹访等行为,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杜绝信访权利被滥用现象,维护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

强化依规依法处置观念。坚持依规办事、依法处置原则,要注重维护被举报者的名誉权,对“贴牌举报”造成影响不大的,由举报人在一定范围内向被举报人公开道歉,消除社会影响;对恶意举报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启动由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惩戒机制,切实打击扰乱信访秩序行为,进一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广水 金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