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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三措并举助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

    近年来,盐城市纪委坚持制度为先,狠抓能力提升,强化督查考核,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权威和良好形象。
    一是对症下药,在制度建设上堵漏洞。纪律处分执行存在的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盐城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认真组织研究,及时下发了《关于建立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备案制度的实施办法》,共15条1400余字。该办法要求对纪律重处的案件,由处分决定机关将处分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备案,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分为专项(全面)检查和个案督办两种形式。
    二是固本强基,在能力提升上下功夫。为切实解决部分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精通,对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盐城市纪委全方位提升全市审理人员业务水平。组织编印了《纪律处分执行法规政策新编》一书,涵盖53条纪律处分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每季度召开一次审理人员业务研讨会或者座谈会,已累计召开10余次,组织研究纪律处分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案例,学习最新的规定和政策,不断提升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处分决定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动真碰硬,在督查考核上求实效。定期组织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检查,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各单位执纪工作是否落实。近年以来,先后在全市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调阅了960余件个人档案或人员信息,发现宣布决定不规范等具体问题10多个,均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盐城市纪委还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扣分,对于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