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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有朝气 增底气 扬正气 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有朝气  增底气  扬正气

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法官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中全会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社会经济生活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当前,盐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五个一”战略工程,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打牢发展基础、构筑长远优势。快速的发展亟需“清风盐城”建设,人民法院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艰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清廉的法官队伍是“清风”盐城建设的重要部分。笔者认为,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应当从“三气”入手,培养朝气、增强底气、弘扬正气,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朝气,是法官之根

古语有“晨朝阳气初盛,其来必锐”的说法。一支优良的司法队伍,首先要具备蓬勃的朝气,一种昂扬向上、力求进取的精神状态。人民法院队伍中的绝大多数干警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挑战,能够迎难而上、奋发前进,但是也有少数干警在繁重的工作中迷失了目标,显得朝气不足、暮气有余,表现工作责任心不强,畏难情绪严重,遇到挫折就萎靡不振等。培养法院队伍的朝气,必须要有坚定的立场。将政治过硬、立场坚定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为人民司法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要有旺盛的斗志。斗志是奋勇前进的原动力。只有斗志旺盛的人才能做到刻苦专研业务、依法公正办案、耐心接待群众;反之,缺乏斗志的人只会整日怨天尤人、不思进取。当前正处于人民司法事业的机遇期和挑战期,每一位法院干警都应当发扬斗志昂扬、坚韧不拔的革命精神,以满腔的激情投身于司法事业的洪流中。必须要有勇敢的担当。司法与民生紧密相连,每一起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与否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是每一位法院干警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使命。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法院干警必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气魄,为维护正义、保障民生、服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底气,是法官之本

底气,是信心和能力的结合,信心是内在的“底子”,能力是外显的状态。法院干警的底气,源自于对于法律的至高信仰,真正奉法为天,才能有足够的信念来坚守法律准则;法院干警的底气,源自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只有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才能有足够的政治自信依法履职;法院干警的底气,源自于对深厚业务功底和专业业务知识的自信,只有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才能生产出优良的“司法产品”。

增强法官的底气,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适用是法官必备的基本技能,也是法官履职的基本保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纠纷不断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对法官适用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一名法官都要有能力上的危机感,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准确理解立法精神、立法原则,严格遵循法律规则、法律程序,不断提高裁判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法院工作将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贯穿始终,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改进司法服务的方式方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应对人民群众的期待。主动深入群众、沟通群众、服务群众。要善于把握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学会用群众工作法解决难题,探索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提高纠纷化解能力。纠纷化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社会职能,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职责所在。新时期法官的使命,不应仅仅停留在“案结”,即个案的裁判终结,而是要达到“事了”,也就是彻底的化解矛盾。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剔除干扰,直达要害,抓住案件的主要矛盾,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诉求,找到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法,从而更好的弥合已经破损的社会关系。

三、正气,是法官之魂

正气,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一种人生力量。对于法院干警而言,正气既是政治思想上的要求,也是司法实践工作中所必备的工作作风。正气,是法官的立身之本、为人之道,是法院干警的脊梁。法官必须要以浩然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荡涤不正之风。只有心怀正气,法官才能真正成为正义、正派的化身,在审执工作中才能光明磊落,廉洁奉公,坚守法律底线,捍卫司法的公平正义;只有心怀正气,法院才能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法槌起落间,不法行为得到惩治,社会正义得以弘扬;只有心怀正气,司法事业才能顺应并服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法院队伍建设首先要以促正气为抓手,切实增强使命感,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名誉、地位、金钱和权利,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法官职业、珍惜法官名节、珍惜法官荣誉,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其次,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违法办案问责纠错机制,促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再则,要认真改进司法作风,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最后,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时刻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零容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等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