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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 “观摩评比”促质效提升

“笔录里面修改的痕迹要当事人按指纹确认”、“个人检查要手写,不能纸质打印” ……阜宁县纪委审理室小畅在本期第四批次案件“观摩评比”活动现场点评道。为切实提升基层案件(信访件)质量,该县纪委强化纪检干部“内功”锤炼,将案件(信访件)质量“观摩评比”活动作为案件(信访件)质量提升工程有效抓手,以“绣花”功夫破解基层案件(信访件)质量中存在的“症结”。
由审理室、信访室联合牵头,案管室、检查室配合,定期设计业务竞赛活动主题,组织各单位纪检组分期开展卷宗“观摩评比”活动,分别从案件卷宗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材料文书、执行落实等方面和信访件卷宗“两次约谈”制度执行情况、“双向承诺”制度执行情况、处理建议落实情况、相关辅助材料是否齐全等方面交叉评阅点评,并汇总梳理负面清单,要求各纪检组对照清单限期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评比结果将纳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评先评优事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4期案件(信访件)卷宗“观摩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