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五个一”督办省委巡视组交办件
近日,为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件的整改反馈工作,阜宁县纪委出台《关于迅速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坚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分工。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认真制定调查方案,确保把每一个交办件查深查细查实。
二、注重严查深挖,查细查实查透。要突出查处重点,深挖细查,把每一个事实查清,把每一个证据坐实。
三、敢于动真碰硬,实践“四种形态”。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理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该约谈的要约谈,该立案的要立案,既不能故意拔高,也不能降格以求。
四、规范完善卷宗,及时上报结果。对每一个交办问题都要独立建好台账,形成完整的调查卷宗。对交办问题的处理方案,要经过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会办,形成会办纪要。
五、突出复查审核,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将建立复查审核制度,对查处不细不深入、查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方案未能及时落实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牵头调查人及具体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坚决保证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