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出台服务保障富民兴市八项措施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动富民政策落实,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富民兴市工作八项措施。
这八项措施具体包括:组织开展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强化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集中化解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据了解,市纪委将围绕省“富民33条”和市“富民10条”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和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懒政怠政问题。督促各级加快建成运营“阳光扶贫”系统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产权交易”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镇村干部规矩意识、群众观念等方面突出问题和机关工作表面化、审批服务梗阻化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助贫“三清三实三帮”,深入排查化解基层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在富民政策落实、各种资源分配,特别是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发生的贪腐问题,对推进富民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推进中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究,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全力服务保障富民兴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