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因为去年工作出色被评为先进典型后,最近半年前来某街道办事处学习考察的公务团猛增。办事处主任老魏觉得面上有光,接待得非常热情,常常带着前来考察或调研的队伍去附近一家饭馆吃饭。但是由于接待费用报销卡得紧,常常结不了账,于是街道打了不少“白条”。欠款积累了近3万,饭店老板屡催无果,便向区里反映。经查属实后,区纪委对老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老魏想着自己接待的目的是为了给街道长脸,欠下的“白条”数目并不大,也并非打算拖欠不还,只是要等经费宽裕了再结。为这么件公家的“小事”背了一个处分,老魏非常郁闷。
“纪律君”如是说
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在群众经营的饭店里“打白条”,拖欠欠款不及时归还,实际上是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和衙门思想,认为吃点喝点不算什么,“反正政府不会赖你的”,什么时候还钱回去慢慢等说法。要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触犯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本案中,老魏身为街道办事处主任,为了面子,违规接待,且长期拖欠账单,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违规拖欠群众钱款,根据条例应给予相应处分。
相关案例
2013年,网络曝光了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政府3年打70万白条,饭店老板挂横幅讨债”问题。河南省纪委介入后迅速查清事实:2007年至2013年2月,王洛镇政府累计赊欠耿伟杰红烧猪蹄店餐费70.05万元。根据调查结果,许昌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洛镇原党委书记闫遂凌、现任党委书记韩军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委免去韩军红党委书记职务;分别给予王洛镇镇长刘会川、原镇长韩克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洛镇原纪委书记马东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洛镇原副科级组织员罗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洛镇财税所所长耿战生行政记过处分。
延伸阅读
党政部门向群众赊账看似是小事,实则关乎党风政风和民心所向,以政府名义“打白条”,其实是在拿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做抵押,一张张“白条”反映出的不仅是账目问题,更折射干部作风和政府形象,事关党的群众纪律的严肃性。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处理与广大群众关系的行为规范,也是处理党群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王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