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三个突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今年来,阜宁县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紧盯关键环节,通过“三个突出”举措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突出“关键少数”。制定出台《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4个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党委20项责任内容、主要负责人18项责任内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12项责任内容、基层纪委18项责任内容,并编印《“两个责任”履责手册》,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责留痕、问责有据。
二是强化制度约束,突出“一案双查”。制定出台《阜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延伸,调查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的同时,一并调查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刚性约束。今年来,该县对5起案件实施“一案双查”,1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推动问责有据、有责必究、追责必严。
三是运用多种方式,突出“有责必问”。灵活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曝光、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确保问责精准。今年来,已进行提醒谈话23人,诫勉谈话9人,书面检查4人,下发通报3期,提请县委对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廉政约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8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同志由县纪委专门约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