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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正红镇坚持“四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来,滨海县正红镇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坚持实负起组织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各村(居)、各基层站所的重要工作议程。与基层单位签订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进行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
  坚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镇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扎实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惩防并举、创先争优,提升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加强“三资”代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
  坚持大力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重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各村(居)、各基层单位每年向镇党委、政府、纪委至少汇报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底前,镇主要领导书面向党委、政府、纪委报告自己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