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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纪委“四到位”放大执纪监督效果

    案件审结并不等于执纪监督的终结,加强案件审结的后续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是案件审理的应有之义。东台市纪委积极作为,通过“四个到位”放大执纪监督的效果。

    一是处分执行到位。在向有关单位送达处分决定时,一并送达《纪律处分决定执行通知》,将涉及的职级影响、年度考核、工资晋升等事项,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并要求有关单位在一个月内将执行结果报告,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确保纪律处分落实到位,保证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问题整改到位。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等环节进行剖析,查找制度漏洞,向案发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或审理建议书,督促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已下发1份监督意见书和4份审理建议书,提出的16条建议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是回访帮助到位。每季度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梳理,选择重点对象主动回访,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转化思想,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调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回访教育30人次,按期解除处分7人。

    四是警示教育到位。市纪委派员出席支部大会宣布处分决定,学习党政纪条规,剖析案发原因;每半年分党群、农口、财经、交通住建、文卫社会事业、政法、经济综合等7个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保证警示教育的时效性、直观性和覆盖性。(方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