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关于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
近日,市人大党组出台了《关于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市人大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市委关于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要求,自觉、主动接受纪检派驻监督,全力维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生态。
《意见》明确接受监督的主要内容为市人大机关及其县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廉政自律情况等方面,其他干部按照要求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意见》提出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人大党组有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会议、机关工作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党风廉政会议、县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县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有关重要会议;及时通报人大机关的工作情况并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和建议;将涉及人大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及时送派驻纪检组把关,机关出台的有关文件呈送纪检组阅读;听取派驻纪检组对市人大机关的廉政建议并抓好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人大机关县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形成前报派驻纪检组审阅把关等方式接受监督。
《意见》还明确了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规章制度和后勤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