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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主动联系驻在单位做好走访对接工作

    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根据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职责定位,主动联系所驻单位,列出《驻在单位配合工作项目清单》,包含各单位需向派驻纪检组提供的资料台账和协助配合的相关工作事项,明确要求各单位提供主体责任落实、三定方案、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等相关资料台账,并制定需驻在单位协助配合的联络制度、设立举报信箱、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突发情况相互通报、问题线索相互交换、纪律审查职责范围、纪律审查协同配合、强化日常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建立廉政档案等10项具体工作事项,主动走访对接六个驻在单位,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处室负责人一起学习市纪委下发的《盐城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面对面交办落实《驻在单位配合工作项目清单》内容。各驻在单位均表示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