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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推行“三项制度”规范农村管理

     今年以来,滨海县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源头抓起,创新制度机制,建立并实行农村“三项制度”,从制度上遏制侵害利益问题的发生。

  一是推行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制度。7月份,在全县296个村居推行“村务卡”使用工作,由县委农办在金融机构统一办理借记卡,并在每张卡打入2000元作为每个村集体的备用金。所有村务活动开支、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村务卡”进行,实现“非现金化”,杜绝了村干部经手现金带来的不确定隐患,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了村集体资金经手人私吞侵占资金的风险。

  二是推行集体产权平台交易制度。7月初,在全县范围内14个镇区和城区建成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平台设在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镇区农经中心,专门设立岗位、编制,配齐人头,确保专职履责。及时排查各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采取实时录像、电子监控等方式强化全程监控、及时预警。制定《滨海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暂行办法》,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流程,规范交易行为,出台《滨海县农村产权交易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情形,为公平、公开、规范交易搭建好制度框架。截至目前,县镇两级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119个,成交金额8700余万元。

    三是推行集体“三资”民主公开制度。依托县阳光村务网、镇户外大屏、村公开栏、组明白墙以及村居广播等传统载体,常态对“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在14个镇设立电子触摸屏,将“三资”管理信息融入触摸查询系统,方面群众随时查询。在全县部分村居试点使用“E阳光”手机APP,通过智能手机定期向村民推送村集体“三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