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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派驻监督“十项规定动作”重抓开局

“下面请财政局社保科吕科长介绍一下科室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权力清单和规章制度……”10月11日,阜宁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召开派驻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并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对近期派驻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着力加强对派驻部门工作、作风、效能、廉政等情况的监督,争取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共同推动派驻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这是阜宁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的一个镜头。

自9月初纪委派驻机构成立后,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阜宁县纪委派驻监督开局重抓“十项规定动作”,确保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主动参加重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参加被监督单位党的领导组织召集的会议、行政领导会议和部署重要工作、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其他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德述廉会议等,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截止目前,15个派驻组共参加派驻单位重要会议34次,共提出监督意见121条。

二是定期组织廉政谈话。定期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和热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或函询,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通报有关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发现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管理的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其进行约谈。目前,已经开展提醒约谈近200人次。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报请派出机关批准后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被监督单位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配合县委巡察组了解情况,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县委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是做好信访查处工作。通过在被监督单位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形式,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检举控告。按规定对涉及被监督单位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工作。

五是定期查阅账簿资料。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复制被监督单位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会计账簿、财物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着力从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是核查个人重大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被监督单位管理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着力发挥廉政档案制度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是收集分析廉情信息。派驻机构参与派出机关对驻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定期研究分析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注重收集被监督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开展廉情分析。

八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和实施廉政风险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处置机制、风险防控责任落实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工作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九是经常督查制度执行。重点督查驻点单位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情况以及“三重一大”集体会办、“四不直接分管”、 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津补贴规定等各项规定制度执行情况。

十是定期互通重要情况。通过专题会议、约谈、书面等形式,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督促被监督单位定期向派驻机构通报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情况。(许永亮  袁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