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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驻在单位资产报废工作

    10月27日,市检察院根据《盐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部分无法使用的老旧电脑、打印机和视频监控等140余万元资产进行了公开处置,行装处、技术处、监察处等部门具体负责资产处置环节,市纪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组全程参加监督。

    第二十派驻纪检组通过查看审核批复是否规范、账物资料是否相符、涉密硬件是否拆除、竞标流程是否合规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最终以投标最高价作为中标价完成资产处置工作,确保资产报废环节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