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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创新“四式”谈话法提升巡察实效

自阜宁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第四巡察组结合前两轮巡察经验,创新谈话方式,总结出“四式”谈话法,巧妙谈出问题线索,切实提升巡察效果。

一是“引导式”谈话。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被巡察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大事项,提前拟定谈话提纲,带着问题线索开展巡察谈话。以谈话小组的形式,灵活运用谈话技巧,引导谈话对象卸下思想“包袱”,谈出实情、谈出效果,找出问题线索。

二是“印证式”谈话。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预先查阅党建资料、财务账册等,通过“上查下谈”、“边谈边查”的工作方式,查阅资料账册时发现问题找有关人员进行谈话,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查证相关资料账册,使查阅情况与谈话结果相互印证。

三是“多样式”谈话。在开展巡察谈话前,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科学制订不同的谈话提纲,实施涵盖领导干部、普通干部、村干部等在内的不同层级的多种谈话方式,兼顾广度和深度,进行有针对性地谈话,拓宽了问题线索搜集渠道。

四是“灵活式”谈话。针对谈话中有的老党员、老同志存在“船到桥头车到站”、“老好人”思想,对谈话不重视、有顾虑,不敢谈、不愿谈,从而影响谈话效果的情况下,及时调整谈话提纲,转换问询方式,谈话内容从“是否有”转变为“有什么”,通过跟谈话对象闲聊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付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