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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个保障”推进一般性审查谈话规范化

   今年来,阜宁县纪委高度重视一般性审查谈话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三个保障”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一是硬件设施保障。严格按照一般性谈话点建设规定和要求,做到各乡镇全覆盖,并对原有谈话点进行改扩建,确保谈话室全部达到“五标准”:标准的软包桌椅和墙面、标准的录音录像和光盘刻录设备、标准的防护门窗、标准的消防和医疗应急设备,标准的安全检测电子设备。设专人对设施不定期检查,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转。

   二是谈话程序保障。严格按照一般性审查谈话程序,谈话前填写《一般性谈话审批表》,同时报批谈话方案和安全方案,谈话结束填写《谈话安全交接单》。谈话方案包括调查方向、重点、步骤和方法等,内容详尽。安全方案对突发事故考虑周全,应急处置针对性强,做到安全防线前移。

  三是监管机制保障。建立专人监管制度,县纪委案管室专人负责对谈话监控录像进行实时察看和定期回看,对谈话中不规范操作以及安全隐患及时提醒、修正。审理室专人对案件卷宗材料一一过堂,一份谈话笔录对应一份录音录像资料,一般性审查谈话所需审批手续、谈话人交接手续等必须一因俱全,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