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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四个抓牢”强化农村产权交易规范运行

      阜宁县纪委积极介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应进尽进”,截至10月底,全县累计成交232笔,成交额累计5340万元。加大对违规交易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先后有6个村10名村干部受到追责处理并全县通报,形成强力震慑。

    抓牢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各级纪委利用镇村基层干部和农经系统干部会议机会,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村产权交易政策规定,出台《阜宁县“三资”管理办法》、《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农村产权交易责任追究办法》、《农村财务重点制度》等文件,作为农村基层党员活动日的必学内容,让村居干部入脑入心,克服侥幸心理。组织督查小组到村督查学习情况,强化基层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农村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

    抓牢项目监管覆盖“禁区”。县纪委会同县委农工办对各镇“三资”经营情况进行逐项统计,建立项目登记和合同管理台账,并对村组帐内帐外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及发包情况清查,建立项目交易预警台账和协议台账,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三资”登记管理和交易工作无死角。

    抓牢培训教育补全“盲区”。依据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交易平台的操作规范,结合农村重大事项民主管理要求,总结制定《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范》,细化产权交易全过程、每个环节的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举办镇区农村产权交易专职人员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抓牢责任追究排除“特殊”。做好村组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确保应进必进,出台责任追究的办法,并联合县委农工办通过持续的明查暗访,清查场外交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于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