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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五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条纪律规定

 

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出台后,阜宁县纪委坚持学思践悟,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

带头深入学习。结合本地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际,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全系统会议上领学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条分缕析相关要求,实现认识再提升。

引导发动宣传。积极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创新方式,丰富形式,通过“文明阜宁”微信号、“湖海清韵”平台、阜宁新闻网、“阜宁廉政”网站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宣传十二项纪律规定,帮助广大干群进一步加深理解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具体要求等,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面上督查推进。利用全县上下召开“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契机,派驻组和各级纪检组织积极参与全程监督,向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质量,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纪律规定认真查摆问题,切实提高全县上下规矩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

严格履责尽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和通报曝光力度,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这场持久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