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运用专责监督深化国企全面从严治党
近日,盐城市纪委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问题较多的实际,向市国资委党委下发专责监督意见书。
监督意见书指出,市国资委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未完全做到既挂帅又出征,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还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廉洁建设的现象。少数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践行“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国有资产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规划、大额资金运作等关键环节仍缺乏具体有效的监督措施,私设小金库、虚开票据套取资金的问题多发、频发。对企业选人用人疏于监管,部分企业执行组织人事政策不严格、不规范,违规招聘、近亲繁殖问题较为突出。少数企业好人主义盛行,对尸位素餐、庸庸碌碌的干部职工过度包容、治理不力。
监督意见书提出,市国资委党委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要求,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要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排查风险点、建立流程图、细化管控措施,突出防范投资、财务、廉洁等方面的风险,完善监督制度,推动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充分运用监事会、审计部门、企业纪委等监督力量,形成与企业特点相适应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要加强队伍管理,不断优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