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内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11月6日至18日,市纪委内部巡察组对东台市纪委、建湖县纪委进行了综合巡察,对两家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重大决策、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深入的巡察。巡察期间,累计进行个别谈话148人次,查阅有关资料376卷,深入11个镇区23个村进行实地查访,发现问题63个,提出整改措施30条。
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12月4日,专题听取了巡察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通过反馈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小红要求:“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即知即改的同时,还要针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通报未被巡察的县级纪委,实现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面上及时告知、提前整改,放大内部巡察的成效”。
反馈会议上,市纪委内部巡察组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组织部部长胡中兵通报了在对两家单位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改提出了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列出清单,对账销号。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认真纠正。整改情况要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评议。
东台市纪委和建湖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均表态,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将照单全收、对照认领、坚决整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全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一定坚决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刘向阳在讲话中要求东台市、建湖县纪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使命担当和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着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得更加坚强。
盐城市纪委内部巡察组全体成员、东台市和建湖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派驻纪检组组长、市(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各镇(区、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卞艮华 唐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