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五室“三道关”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审核
为了增加对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审核的透明度,强化审核过程中的相互制约,纪检监察五室以“三道关”对联系派驻纪检组报送的问题线索处置进行监督审核,确保审核过程程序严格、有力管控。
一是“双承办”把好监督审核首道关。纪检监察五室对问题线索处置的审核明确两位承办人。由第一承办人先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处置依据、证据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初步意见;在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由第二承办人对问题线索的处置从形式到实质再一次进行审核,并对第一承办人的审核形成制约,在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交由下一阶段审核。
二是“初审”把好监督审核二道关。在承办人审核的基础上,室内明确一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问题线索审核进行初审。初审人从线索来源、处置方式、处置依据等每一个环节进行逐项推敲审核。初审人与承办人意见不一致时,初审人与承办人共同对问题线索进行讨论,如形成一致意见,按照讨论意见提交下一阶段审核;如经讨论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初审人按规定注明自己审核意见后提交下一阶段审核。
三是“终审”把好监督审核三道关。在承办人和初审人审核的基础上,室负责人对问题线索处置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第三次审核并进行审批。室负责人与承办人、初审人审核意见一致时,室负责人按规定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进行审批。如室负责人、承办人、初审人意见有不一致的地方,室负责人召开室务会对不同意见进行讨论。经讨论,如形成一致意见,室负责人按照一致意见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进行审批。经讨论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以室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