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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在身边】光说好话不办实事可不行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近日,深圳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收到一条网友的留言,称之前在某区属单位办理业务时,无意间漏掉了一份应提交的资料,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致电提醒,并详细说明了要求和时限,使该网友大为感动。留言还写道,“想到另一件‘跑断腿’都没办成事的心塞,这次心情舒畅多了。希望所有政府部门不仅要说好话还要办实事,都能像这样急群众之所急。”那么,改进作风,单单是门好进,脸好看么?让群众“跑断腿”会受到处分么?

  “纪律君”如是说

  近年来,随着纠正“四风”问题力度的不断加大,机关作风不断好转,“脸难看、门难进”的情况已经大为减少,但也有些干部只做到了重“面子”,没有做到顾“里子”,只做到了“脸好看”,没有做到“事好办”。这种情况不止是让老百姓一次又一次多跑冤枉路,还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因此,对于网友留言中提到的“跑断腿也办不下来证明”的情况,若办理的证明属于符合政策的诉求范围,工作人员却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是可以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相关案例

  2017年11月8日,成都市民肖先生把剑南大道辅道两个井盖缺失的情况投诉到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后,该投诉信息被成都天府新区、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天投集团和华阳街道等多部门多次签收、转交、退回,导致缺失的井盖多日没有修补。成都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城管委查实后认为,这种行为存在着首问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轻视民生安全、推诿扯皮的问题。双流区纪委对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协和街道通报批评;对区城管局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区城管局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责成区水务局、协和街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双流区共有7人被问责。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责成天投集团对责任领导、责任人共3人进行严肃处理;在新区范围内对天投集团子公司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政务服务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涉事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思剖析。

  延伸阅读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只有当每一名党员在与群众面对面时想的不再是“做好了领导能否看得到”“应付了事是否会影响升迁”,而是“群众最想了解的是什么,最迫切的需求是什么”,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会水涨船高。正如中央一再强调的,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群众满不满意,才是检验作风建设的唯一标准。(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战旗 王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