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四措并举”治理涉农收费
阜宁县对镇区四轮巡察中,针对涉农收费不透明、标准不统一及搭车收费问题,坚持“四措并举”治理涉农收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发挥巡察警示教育作用。
一是列出涉农收费清单。突出镇区七所八站职能职责,围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费、治安联防费、农田农药及农业保险、新农合(保)险、个人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老龄生命保险、孕妇生育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列出与百姓密切相关收费项目;突出收费清单与国家政策吻合情况,掌握收费具体名目和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和自愿交纳各类费用情况,防止村组干部上门动员、部门(单位)分配任务式的欺骗、、哄吓等收费行为。
二是明确参照标准细节。针对各项收费项目,检查收费票据,逐条对应适用政策,防止据费不符现象;针对常规收费,检查收费标准,防止村村、组组不一;针对各类保险收费,检查收费单位返还资金及理赔过程,挂靠收费单位和人员资金使用渠道,防止设立“小金库”;针对政府部门收费,检查实施过程和时间节点,防止政策调整演变为搭车收费;针对群众“一卡通”资金名目,检查对应清单资金标准,逐条逐事逐项予以核实,防止克扣群众钱款问题。
三是依据政策对症下药。结合每轮巡察,检查镇级财务账目中各事项收费的政策依据,按照标准对照把关,保证支出合理合规;结合村财镇管实际,列出村级上交费用条目,倒逼资金去向,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结合走访农户、村(居),了解群众日常交费情况,掌握票据与收费单位关系,督促有关部门堵塞漏洞;结合群众反映和来信来访,重点剖析个性案例,掌握资金来龙去脉,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及时对症下药。
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一些镇区职能部门在农田农药统防统治过程中将上级返还资金设立“小金库”滥支滥用问题,巡察中即交办镇区纪委对责任人员进行党政纪处理,进行全县通报;对于少数镇区一些职能部门对各类保险返还资金不报告不入账问题,巡察中责成镇区纪委对当事人实施责任追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个别镇区及职能部门搭车收取治安联防费问题,巡察中作为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四轮巡察以来,交办查处“小金库”问题部门9个、搭车收费问题部门2个,进行党政纪处理5人次,诫勉谈话及组织处理12人次,取得了明显社会成效。(周艳艳、汤其军、邓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