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一托二”巡察模式确保乡镇全覆盖
根据东台市委2017年巡察工作规划,东台市于12月上旬起开展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采用“一拖二”的模式,共组建5个巡察组,每组巡察2个镇党委,在为期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对10个镇党委进行巡察,结合第三轮巡察的4个镇党委,实现春节前对乡镇巡察全覆盖的目标。
精心准备,带着问题出发。市委巡察办从第三轮对4个镇党委巡察情况中梳理出关于镇党组织4个方面30个共性问题,下发到了各镇,各巡察组将共性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下沉一级,直面基层,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组织、检察、信访、审计、12345等部门提供有价值信息制度,巡察前以函询方式要求以上单位如实、准确、及时提供10个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对巡察需要的信息,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提供。
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实效。强化被巡察镇党委的责任,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接受巡察监督。被巡察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表态发言,放好样子,当好表率;被巡察镇党委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为总联络员,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工作;巡察过程中,被巡察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巡察组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强化巡察组的责任,驻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在被巡察镇集中办公和食宿。巡察组组长落实巡察监督“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广大巡察干部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准确把握,快速处置问题线索。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镇两级纪委或组织人事等部门,限期核查。对模糊不清或者经过分析认为是一般性问题线索,要综合运用谈话核实、诫勉谈话、召开支部生活会和党员大会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改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对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镇党委和村党总支反馈情况,要求即知即改、分项整改,并及时向群众讲清楚,明确整改时限,善于运用辩证思维观察问题,从政策、法规等多个层面加以研判,妥善确定处置方式。(周丽霞 夏雪)